凤凰县龙河镇:四冲注重食品加工专项整治
备受关注的《重庆市食品消费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于2017年5月1日正式生效施行后,丰都县龙河镇为进一步标准辖区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消费运营行为,保证辖区食品消费运营者消费运营行为遭到卓有成效的监视管理,该镇四举措狠抓食品消费加工小作坊、小摊贩专项整治。
树立联动协作的专项管理机制,龙河镇党委政府高度注重食品平安工作,组建了食品消费加工小作坊、小摊贩专项管理指导小组并印发了专项整治行动施行计划,树立起了政府负总责,食品药品监视管理所牵头,镇安监办、工商所、卫生院、综治办等相关监管部门联动协作的专项管理工作机制,完成了对辖区一切食品消费运营者全部消费运营行为施行有效的监视管理。
展开食品加工小作坊、小摊贩摸底排查。为了进一步摸清辖区食品加工小作坊、小摊贩底数,指导小组组织结合执法组执法人员深化各村社展开普查摸底,分门别类逐一注销造册,为树立监管数据台帐打下坚实的根底,同时,执法人员在辖区公告栏、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发布投诉告发电话,进一步标准小作坊业主、小作坊食品运营者的消费运营行为,提升小作坊食品的质量平安程度。
展开《重庆市食品消费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学习培训。该镇食品药品监视管理所依据前期调查摸底数据,对辖区食品加工小作坊、小摊贩业主展开《重庆市食品消费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学习培训,进步他们遵纪违法的盲目性,同时对食品加工原料采购和消费加工环节停止培训,培训完毕后,该镇食品药品监视管理所逐户与食品消费加工小作坊签署《食品平安义务书》《食品消费加工小作坊平安承诺书》。
打击食品加工小作坊、小摊贩违法行为。经过对辖区食品加工小作坊、小摊贩业主展开《重庆市食品消费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学习教育和培训,告知食品加工小作坊、小摊贩业主必需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平安规范从事消费运营活动,实行食品平安主体义务,对达不到备案根本条件的,可在网格化监管人员的催促下停止整改;如无整改意愿的,则依法取消,同时对食品加工小作坊、小摊贩业主的违法行为施行打击,特别是对白酒、豆制品、校园周边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小摊贩业主停止重点整治,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平安违法立功活动。
据龙河镇食品药品监视管理所担任人王国荣引见,自五月份施行《重庆市食品消费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以来,共展开专项执法检查2次,已备案食品摊贩56家,已注销备案消费小作坊27个,纠正普通违法行为25起,取消关停“黑窝点”、“黑作坊”共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