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食品安全管理,随后在转交公安24小时内升级涉嫌犯罪
近日,市食药监局结合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发布了《食品药操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方法》。记者从中理解到,在食药监部门查办违法案件的过程中,一旦发现涉嫌立功,依法需求追查刑事义务的,应当自作出移送决议后24小时内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并将案件移送书、调查报告同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该举措在全省尚属首列,旨在进步苏州食品平安防御等级。
《方法》指出:公安机关对食药监部门移送的涉嫌立功案件,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议;涉嫌立功线索需求查证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作出决议;严重疑问复杂案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担任人批准,能够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决议。
而当人民检察院发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依法移送涉嫌立功案件线索的,还可直接调阅、查询有关案卷资料。关于涉嫌立功的,应当提出倡议依法移送的意见,而食药监部门自收到倡议移送意见之日起3日内,应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同时将执行状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此外,但凡涉嫌立功案件移送、提请复议和倡议人民检察院停止立案监视的信息;移送涉嫌立功案件的立案、不予立案、立案后撤销案件、复议、人民检察院监视立案后的处置状况,以及提请批准拘捕、移送检查起诉的信息;以及移送、监视立案以及批准拘捕、提起公诉的信息,都请求录入苏州市“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