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文化碰到法律红线要“忌口”
近日,珠海市南水镇3名村民涉嫌宰杀售卖海豚被公安机关传唤。海洋渔业部门初步伐查发现,村民钟某某出海打鱼发现已死亡的疑似国度一级维护动物白海豚后,拖回村里分割售卖,剩余的带回家本人吃。
在一些中央的饮食文化中,有所谓“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没有不能吃的”的风俗。而在事发地一带,这种白海豚就被视为能够吃的“大鱼”,当地人习气称其为“卢亭”“白忌”或“海猪”。
这些年来,由于无知而乱捕、乱买、乱卖、乱吃野生动物冒犯法律的状况时有发作。依据野生动物维护名录,列入国度一级和二级维护的野生动物超越300种,这些维护动物绝大局部普通人并不认识,或者认识但不知被列入维护名录。
法不容情。“不认识”“不晓得”并不能成为免责的理由。不“忌口”就难免“罪从口来”。
中国人自古崇尚天人合一,追求人与自然调和共生,飞禽走兽,花鸟鱼虫,都被视作自然造化的恩赐。人类进一寸,自然就退一分,为了人类本身永续开展,对自然绝不能过度讨取。因而,为满足口腹之欲一味在食材上求新猎奇,恐怕也是一种落后的饮食观念,需求摒弃。